勾股定理
一、历史:
这个定理的历史可以被分成三个部分:发现勾股数、发现直角三角形中边长的关系、及其定理的证明。
1. 勾股数:
勾股数的发现时间较早,例如埃及的纸草书里面就有(3,4,5)这一组勾股数,而巴比伦泥板涉及的最大的一个勾股数组是(13500,12709,18541)。后来的中国的算经、印度与阿拉伯的数学书也有记载。在中国,《周髀算经》中也记述了(3,4,5)这一组勾股数;金朝数学家李冶在《测圆海镜》中,通过勾股容圆图式的十五个勾股形和直径的关系,建立了系统的天元术,推导出692条关于勾股形的各边的公式,其中用到了多组勾股数作为例子。
2. 普遍定理的发现:
在中国,记载秦朝的算数书并未记载勾股定理,只是记录了一些勾股数。定理首次载于书面则是在成书于西汉,但内容收集整理自公元前一千多年以来的《周髀算经》“荣方问于陈子”一节中:
“求邪至日者,以日下为勾,日高为股,勾股各自乘,并而开方除之,得邪至日。”
因此,此定理也被称之为陈子定理。
东汉末年赵爽《周髀算经注》《勾股圆方图注》记载:
“勾股各自乘,并之,为弦实,开方除之,即弦。”
在《九章算术注》中,刘徽反复利用勾股定理求圆周率,并利用“割补术”做“青朱出入图”完成勾股定理的几何图形证明。
直至现时为止,仍有许多关于勾股定理是否不止一次被发现的辩论。
3. 证明:
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证明没有流传下来,流传下来的书面证明最早见于《几何原本》第一册的第47个命题。
在中国,东汉末年吴国的赵爽最早给出勾股定理的证明。
巴勒蒂·克尔什纳·蒂尔特吉在吠陀数学一书中声称古代印度教吠陀证明了勾股定理。
二、证明:
这个定理有许多证明的方法,其证明的方法可能是数学众多定理中最多的。路明思(Elisha Scott Loomis)的Pythagorean Proposition一书中总共提到367种证明方式。
有人会尝试以三角恒等式(例如:正弦和余弦函数的泰勒级数)来证明勾股定理,但是,因为所有的基本三角恒等式都是建基于勾股定理,所以不能作为勾股定理的证明。
1. 赵爽勾股圆方图证明法:
中国三国时期赵爽为证明勾股定理作“勾股圆方图”即“弦图”,按其证明思路,其法可涵盖所有直角三角形,为东方特色勾股定理无字证明法。
1
2. 刘徽“割补术”证明法:
中国魏晋时期数学家刘徽依据其“割补术”为证勾股定理另辟蹊径而作“青朱出入图”。刘徽描述此图,“勾自乘为朱方,股自乘为青方,令出入相补,各从其类,因就其余不动也,合成弦方之幂。开方除之,即弦也。”其大意为,一个任意直角三角形,以勾宽作红色正方形即朱方,以股长作青色正方形即青方。将朱方、青方两个正方形对齐底边排列,再进行割补—以盈补虚,分割线内不动,线外则“各从其类”,以合成弦的正方形即弦方,弦方开方即为弦长。
3. 利用相似三角形的证法
有许多勾股定理的证明方式,都是基于相似三角形中两边长的比例。
设△ABC为一直角三角形,直角于∠C(看下图)。
从点C画上三角形的高,并将此高与(AB) ̅的交叉点称之为H。此新△ACH和原本的△ABC相似,因为在两个三角形中都有一个直角(这又是由于“高”的定义),而两个三角形都有A这个共同角,由此可知第三只角都是相等的。同样道理,△CBH和△ABC也是相似的。这些相似关系衍生出以下的比率关系:
∵ (BC) ̅=a,(AC) ̅=b,(AB) ̅=c
∴ a/c=(HB) ̅/a,b/c=(AH) ̅/b
可以写成
a^2=c×(HB) ̅,b^2=c×(AH) ̅
综合这两个方程式,我们得到
a^2+b^2=c×(HB) ̅+c×(AH) ̅=c×((HB) ̅+(AH) ̅ )=c^2
换句话说:
a^2+b^2=c^2
4. 图形重新排列证法
此证明以图形重新排列证明。两个大正方形的面积皆为(a+b)^2。把四个相等的三角形移除后,左方余下面积为(a^2+b^2),右方余下面积为c^2,两者相等。证毕。
- 标题: 勾股定理
- 作者: 阿涂的星球团队
- 创建于 : 2023-01-13 04:11:54
- 更新于 : 2024-01-25 21:08:09
- 链接: https://atdxq.tk/2023/01/12/勾股定理/
- 版权声明: 本文章采用 CC BY-NC-SA 4.0 进行许可。